近期,关于“极草5X”的各类报道,让很多消费者甚至媒体都感到有些困惑。极草“中药饮片”的身份被撤销,新的身份到底是什么?经查证,极草在中国大陆,是“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在中国香港,极草5X 冬虫夏草产品顺利通过了作为中成药上市的所有检测;在中国澳门,极草5X 冬虫夏草产品将以食品身份正式登陆澳门市场。
有业内人士称,出现这种“一国三制”的局面,是因为国家各地政策法规不同,并不会影响极草的产品品质。依据香港《中医药条例》和澳门《食品安全法》,其对冬虫夏草的检测标准都比内地“严格”,尤其重视服用安全。这反倒更加验证了极草的可靠品质。同时,极草的身份变化还反映出了国家对冬虫夏草行业的监管和规范管理。
“极草”系列产品在国家中药产业规范中,一直有着权威的市场认证和合法身份。只是由于国家对中药产业规范的不断细化和调整,极草的身份也随之不断变化,不同的时间段曾经让部分公众产生过误解。
极草第一次身份变动——从食品变成中药饮片
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物种,青海春天在建厂时咨询了青海省药监部门,回复是以生产食品的资质进行生产,所以极草当时申请了食品的产品批号。
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3号),通知中强调“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同年为了规范青海虫草产业管理,青海省于2010年12月上旬出台了《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迅速成为冬虫夏草行业标准。极草成为了行业标准的标杆企业,极草据此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中药饮片”。
我国传统中医药的发展和走向世界,重点是体现在中医用中药饮片治疗病人和中医药专家们在中药方剂研究的突破和发展上。中药饮片的质量好坏是决定中医的治疗效果和中医药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关系到我国中医药走向世界、为全人类服务的关键所在。因此,当年的《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体现出了国家对中药饮片以及冬虫夏草稀缺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足够重视。
极草第二次身份变动——从中药饮片变为“试点产品”
2013年6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再次明确指出:“不得将片剂、颗粒剂等常规按制剂管理的产品作为中药饮片管理,并不得为其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对已发生的不当审批行为须立即纠正、妥善处理”。
2014年7月1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颁布了53号通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通知(青食药监办【2014】53号)》(一下简称《53号通知》)。《53号通知》认定极草冬虫夏草纯粉片为“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并正式指出,极草冬虫夏草纯粉片将会被“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试点产品”。
至此,极草的身份再一次以权威部门正式批文的形式给予了明确。极草在中国大陆的新身份,加上极草进入中国香港被界定为中成药的身份、中国澳门的食品身份,极草身份的“一国三制”正式成形。
极草的第二次身份变化在笔者看来,是我国中药品牌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极草品牌影响力的扩大、销售渠道的扩展、购买人群的增长、食用年龄的普及,极草已经毫无争议的成为了冬虫夏草行业最富知名度也最有影响力的品牌。单纯的以中药材去界定,似乎不能完全体现极草的民族品牌影响力。
从极草的“一国三制”:大陆:试点产品、香港:中成药、澳门:食品,看国家中药产业规范
近年来,中药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大力监管和支持,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值得欣慰的是这种监管不是生硬的只考虑到规范的权威性,而是全面结合了消费者的需求、企业发展的方向、市场竞争的环境、行业发展的趋势等各个方面。
极草在中国大陆,是“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在中国香港,极草5X 冬虫夏草产品顺利通过了作为中成药上市的所有检测;在中国澳门,极草5X 冬虫夏草产品将以食品身份正式登陆澳门市场。在这其中,我们看到的是国家不同区域管理部门对其产品品质的统一认可,更看到的是国家中药产业规范在根据市场经济发展、中药行业变革和社会消费需求方面的巨大进步。
具体来讲,无论是国家药监部门还是地方药监局,先后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冬虫夏草相关的规范,一方面考虑到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营销规律,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中药产业的未来方向和可能出现的困难与瓶颈。
一直以来,我国中医药行业发展缓慢,无论是中医药的发展还是国内中医师职业化的发展,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造成长期以来国民医疗消费习惯以西医为主,但是国家对于中医药的发展探索从未停止。
1973年,我国第一个关于中成药发展的国家文件发布了,提出要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慢慢吸收了现代医药管理的基本理念;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 GMP(规范化工业生产)、GAP(规范化药材种植)应运而生,我国中医药产业管理规范化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007年4月颁布的《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完成中成药部颁标准4000个品种、化学药部颁标准500个品种,早期新药转正标准300个品种的标准提高,制定常用药用辅料标准223种,完成1000种中药材和500种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制订修订。
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中医院数量规模要达到3397所。除了政策上的推进,从立法上又有了新的成就,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出台,未来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将有法可依,将大大提高消费者对中医药的消费信心,从而破解中医药发展之困。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人们总是首先认识许多不同的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其实,极草每一次身份演变,甚至是其他中药材的身份变化,背后都折射出了政府监管部门对国家中药产业管理的科学探索与严谨实践。
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同志说过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如今,“一国三制”下的极草,也将带来冬虫夏草行业新的生机,甚至为传统中药材的开发与利用做出更有意义的探索。中国传统中医药阔步走向世界,或许也要从极草开始。